1、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
意向与我校进行“专升本”合作的高校,须于2020年2月1日前联系协商(报送合作专业、毕业生和拟参加专升本人数等),2月底核实商定签署“专升本”合作协议(协议样本参见附件1)。“专升本”合作协议签订前,推荐高校须将对应“专升本”专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教育计划和实际开设课程等情况送我校审核,确认对口“专升本”专业(一个专科专业只限对应一个相应本科专业,推荐进入同一个本科专业的专科专业不得分散到不同的“接收院校”),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对口“专升本”。
2、细化推选要求
与我校合作的“推荐院校”应依据2018年新修订的《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以及我校相关规定、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制订详细实施方案,细化推荐条件、标准、成绩考核及计算方式等具体事项,并报送一份至我校。合作双方要严格按照规定,通过校园网等多种渠道向广大师生和全社会及时公开发布“专升本”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接受各方监督。
3、学生选拔推荐与信息核查
推荐学校根据合作协议和本校的“专升本”实施方案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专升本”学生推荐由所在学校按照“专升本”推荐条件、选拔范围及比例负责组织和审核,严格审查学生报名信息,按规定比例和要求确认推荐名单,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因推荐学校审核不严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学校负责。
推荐学校应通知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学生于2020年3月15日至3月25日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名。推荐名单由各学校在专升本报名网站于3月30日前确认,4月8日前完成公示(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见附件2),提供在校期间学生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和获奖情况,及时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并向我校提交2020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及相关材料。
我校于4月15日前将审核确认参加2020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查,经审查通过的学生,方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
4、组织选拔考试
我校各专业选拔考试科目均为3门,其中,理工类专业:大学英语、高等数学、专业课;经济类专业:大学英语、西方经济学、专业课;管理类专业:大学英语、管理学原理、专业课;文史类专业: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艺术体育类专业: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课、专业术科;外语类专业: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面试。每科总分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学校将根据报考学生情况,要求学生在学校设置的指定考点进行考试,选拔考试时间定于2020年5月中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
5、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1)学校根据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选拔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学校于6月中旬对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湖南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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