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1年上学期教学工作有序运行,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的过程管理,现就制订该学期《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课程考核计划表》和《课程安排表》三大教学运行表格文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
1.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必须严格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样表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并参考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安排管理中的课程。鉴于实验课程运行的特殊性,各部门实验课程学期运行表按附件二样表格式单独填写。
2.表中的教学任务应包括各专业新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教育实习、专业实习、专业见习及考察、毕业论文(设计)等各项实践教学活动。
3.表中的时间安排栏,教学任务为理论课程的填写周数(即第 周至第 周),实践教学活动的填写天数( 月 日至 月 日)。
4.表中教学场所是普通教室的,不需填写,其它场所须具体填写;教师有特殊上课时间要求的,可在备注中说明。
5.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开设专业选修课,各学院应提前将下学期专业选修课课程报至教务处,然后通知学生运用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专业选修课程的选课操作,选课完成以后必须以学院为单位分专业按年级填写并附专业选修课程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四)。
二、课程考核计划表
课程考核计划表(附件三)应将本学院一学期的所有考核课程全部列出。考核方式为考试或考查,考核时间为期中、期末或其它某一时间。
三、课程安排表
根据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运用教务管理系统,由教务处教务科组织各教学部门教务秘书统一编制。
四、为了便于审核,请各教学部门务必严格按照样表的格式分年级、按专业制订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和课程考核计划表,纸质稿于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前交行政办公楼313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jwk@hynu.edu.cn
五、教学计划学期运行表和课程考核计划表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
六、现学院两个校区的教学同时运行,请各学院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充分考虑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尽量避免同一教师同一天两校区间往返上课。
湖南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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