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健康监测
1.考生须在本人参加考试前14天连续进行自我体温监测,自行打印如实填写《2021年艺术统考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登记表》(以下简称“考生健康表”,见附件2)并签名。考生进入考场前,须上交一份填写完整的“考生健康表”给考点工作人员。
2.考生须关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公众号,申领电子健康卡。
3.非绿码(电子健康卡)的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有过身体异常、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交7天内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做好自我防护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
2.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
3.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前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笔试时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面试时不得佩戴口罩。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
三、服从考点安排
1.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出示专业考试证、身份证及“考生健康表”,有序入场。
3.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按当地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
4.面试考生进入考点后,须按照考点安排及时参加考试,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5.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11月18日
湖南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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