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6 号)精神,进一步做好下一阶段“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专升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1.按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数的一定比例,通过增量计划安排适量“专升本”招生计划,专项用于招收我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组织录取。
2.专项用于招收符合我省“专升本”推荐条件、所学专业已有签约的“接收院校”且专业平均成绩排名进入前 40%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这部分应届毕业生须参加“接收院校”组织的统一考试。
3.“推荐院校”要切实抓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专项计划的生源组织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在已与“接收院校”签约的专业中,符合上述第 2 条推荐条件的本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汇总出来,并对资格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公示,确保有“专升本”意愿的这类学生无一遗漏。
4.请各“推荐院校”于 5 月 28 日前将《 2020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见附件)Excel电子档和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件,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省教育厅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反馈给“推荐院校”和“接收院校”,由“推荐院校”通知学生参加考试。邮箱:hnsjytgjc@126.com;联系人:张琳,联系电话:0731-84714932。
二、精心组织“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
各高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强化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接收院校”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科学制订本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好“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工作。
三、切实做好“专升本”考试招生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落实市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学校各项疫情防控制度抓实抓细。各“接收院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做好考试招生场所卫生消毒及命题、制卷、评卷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考点应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具备防护隔离措施的特殊通道、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做好考务人员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附件: 2020 年“专升本”招生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报名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 年 5 月 24 日
湖南专升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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